为进一步加快校地、校企融合,提升学校干部尤其是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优化干部综合素质及队伍结构,经校党委研究并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委组织部门沟通协商,拟从我校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赴高新区(新吴区)有关部门进行挂职锻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选人用人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加强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标,通过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使优秀年轻干部更清晰地了解高新区(新吴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更好地熟悉高新区(新吴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现状,进一步密切校地合作的关系纽带,为学校蓄好干部源头活水、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二、挂职地点及期限
挂职地点:新吴区区级机关、区直属单位
挂职期限:2023年3月—12月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3.挂职对象原则上为1982年1月以后出生(41周岁左右)的博士研究生,1990年1月以后出生(33周岁左右)的专职辅导员,1985年1月以后出生(38周岁左右)的副科职干部及优秀教师,工作表现优异、成果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具备履行挂职工作必要的身体条件。
四、选派程序
本次挂职干部派选工作由新吴区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具体由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遵照锡科院委发〔2022〕55号《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干部校外挂职锻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 报名推荐。符合选派条件的教职工均可自荐,个人自荐表(附件一),请于2月20日前上交学校组织部。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派条件,立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个人表现及培养潜力择优推荐人选。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2-3名(人选需排序),各部门可推荐1-2名,填写《组织推荐表》(附件二),请于2月20日前将推荐表格上交学校组织部。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部将会同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比较和筛选,初步确定挂职推荐人选。
3.集中考察。由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深入挂职推荐人选所在部门征询情况,向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了解挂职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
4.研究决定。由学校组织部将拟派名单提交党委审核后,与高新区(新吴区)区委组织部沟通同意后,确定挂职正式人选。
5.培训谈话。由学校党委、纪委对挂职正式人选开展集中谈话,明确挂职任务、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
五、管理制度
1.在岗工作制度。挂职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转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学校所在部门不得抽调挂职干部承担原岗位工作;其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2.请销假制度。挂职干部因私请假5天以内的,应向挂职单位主要领导请假;5天以上的,经挂职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3.考核制度。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填写《挂职干部考核登记表》,客观准确地反映本人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个人收获和存在不足等情况,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挂职工作或挂职干部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组织部反馈。
5.选派干部调整制度。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工作的,因本人能力素质等方面原因不适应挂任职务,且经帮助效果不明显的,因其他特殊情况不宜担任挂职职务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六、挂职要求
1.挂职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的有效措施,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挂职干部要珍惜机遇,做好自我管理,严守组织纪律,服从挂职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