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全面准确掌握2020年度新选任副科职干部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岗位履职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6月提拔且任职试用期即将满一年的副科职干部,名单详见(锡科院委发〔2020〕29号、锡科院发〔2020〕21号)。
二、考核程序
1.撰写工作总结(2021年5月30日前)。由被考核对象撰写试用期满述职报告,(内容包括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不少于1500字;标题:试用期满述职报告),同时填报《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副科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部门填写评价鉴定意见(二级学院(部)以党总支为单位,机关以部门为单位)。
2.组织实地考察(2021年6月4日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成考察小组会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职能部门以机关总支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形成考察材料(2021年6月9日前)。考察小组依据被考察对象个人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个别谈话情况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和考核建议并报学校党委。
4.公布审定结果(2021年6月11日前)。党委召开会议,听取考核工作小组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每个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及后续聘任意见。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