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07日 07:52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顺利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原则上一律将党员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要求

1、已落实工作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入其工作单位党组织;已落实工作,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在地区党组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原户籍地(即父母户籍地所在地)党组织。

2、参加专接本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组织关系转至其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党组织;如确实需要留在学校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党总支同意后负责落实后续工作。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程序

1、各基层党组织根据《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名册》按省内、省外两种情况填写。2018年江苏省已启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省内直接系统接转(不再开具介绍信),请各党总支提醒党员及时到目的地党组织落实系统接转情况;省外接转按地级市进行归类,由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接转后打印介绍信,再由学生本人至无锡市民中心1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

2、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强调按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隶属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一定要到支部),确保系统内不退档,减少学生再次返校的不便。对于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学生党员,要及时提醒其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党费,应按党章规定,作相应组织处理。

3、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学生党员应亲自领取本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实不能由本人领取的,应委托老师带领,领取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签收单由各党总支归档保存。所有接转信息于5月28日前全部提交党委组织部。

4、特别提醒:本年度党员组织关系一经录入,不得改派;因个人原因长期把介绍信放在手里,成为“口袋党员”而不落实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由此造成党员自动脱党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毕业生党员需先缴清党费方可办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统一交至2021年6月。

四、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1、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毕业生党员归档材料的转移,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归档。归档时,要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每个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正式党员发展材料(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入党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一律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归并到学生档案袋中。预备党员组织发展的所有材料由各基层党组织用档案袋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与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由预备党员本人签字领取后交目的地党组织。同时要做好登记备案和签收工作,避免因归档疏漏而造成毕业生党员归档材料的缺失。

2、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材料归档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材料归档工作,对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各级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等相关培养材料,请各级党组织加注意见,密封后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转交所去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并做好接转的签字手续。


附: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名册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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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总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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